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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4年10月10日 星期三

本會章程

第一章 總 則

第 一 條 本會定名為「新同盟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 二 條 本會效法國父孫中山先生創立「中國同盟會」之救國精神,
為超黨派之組織,以實行三民主義、維護五權憲法、促進國
家統一為宗旨。反對一切危害中華民國生存發展之意識、政
策與制度。
第 三 條 本會為依據中華民國人民團體法所成立之全國性政治團體。
以政治理念而組合、因志節道義而團結、為共同目標而奮鬥。
第 四 條 本會現階段積極任務:
一、維護憲法尊嚴,捍衛國家主權。
二、反對分裂國土,粉碎台獨陰謀。
三、追求民主改革,推動公平政治。
四、改善政治風氣,樹立誠信原則。
五、結合民意脈動,輔助競選公職。
六、傳播正確資訊,伸張學術良知。